<SPAN id="tt_tagDIV" style="word-break:break-all" class="tt_title">渔北溟</SPAN>
  渔北溟
 
  这里躺着拉格朗日点。
他被料理了。
虽然他开枪速度实在很快,
但是却拔的太慢了。
 
 
   
 
2008.02.26 21:49:00 
 在路上 
    旅行在我这可以被分成两类。其一,看的是终点的景色。其二,看的是路上的景色。
    对我来说,旅行的本意就是“在路上”。但是在现代更多人的心目里,旅行指的是到某一个点去进行游玩,从出发点到终点,路上的其他地方?哦天纳,人们在火车或者飞机里昏昏欲睡的时候,这些景致就从身边一个个划过消失了。说句老实的,现在的旅游真的象是定点清除。基本上大多数景点出了名以后,我就可以考虑把它从旅游路线上划掉了。那种地方,往往是现代人以及现代人造出的垃圾比宣传手册上描写的风土人情比重要大的多,当然拉,如果原计划就是去迪士尼乐园这类本来就冲着过山车或者鬼怪屋地方的话,
就另起话题吧。
    所以很仰慕杰克.凯鲁亚克笔下的迪安.莫里亚蒂,这个怎么看都算失败的男人却是才真正的活着。永远漂泊着的人,有许多安分下来的机会却终于再度启程,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家是不存在的,非要说有的话,他的家“在路上”。反正我是没他这种能抛弃一切拥抱自由的勇气,所以只能仰望之。从西藏回来的路上,火车车厢里,我问几个从上海去西藏玩了两个礼拜的人,感受如何,回答很寒心,告诉我说在那边无聊的紧,只有抽抽烟喝喝酒,外面更本没啥好玩的。还因为是高原,剧烈运动都不敢,大部分时间倒是都花在八角街购物上头了。问他们都去了哪里,只有拉萨。我靠,这种毫无收获的旅行,有什么存在价值么?要买东西上海显然更多,这样为了证明自己去过什么地方而去那地方傻不拉叽的蹲上一段时间,本质上是花钱坐牢。问题是,现在似乎很多人想要的,就是这种虚荣,等别人问你去过哪里,抬头挺胸笑嘿嘿,别人问你具体有些啥,沉默不语脸黑黑。
    好,回到正题。实际上我不喜欢有个明确的旅行目的地的原因,除了上面说的以外,还有个原因就是当到达这个目的地的时候,旅途就要到终点了。而终点显然就意味着终于要回到原来的世界当中去了。而我在现实当中过的很一般,对现实感到厌倦,换言之我老是想逃避。日子现在这么过下去,以后有很大的概率会是定时三餐两点一线来回奔波中年娶妻老来得子事业有成四世同堂安享晚年魂归乐土。
   
    马了个霸子,这是什么样的日子?
   
    这不是我想要的啊!
   
    这根本就是个监狱啊!
  
    在我看来,这个美好的世界所做的,正是在修筑一个个牢笼,等结了婚,就是正式宣告一个人走进了笼子,而不幸有了孩子的时候,那牢门就咣铛一下关上了。人这一辈子?就完蛋了。彻底玩完。07年有一部新片子《荒野生存》,讲了一个非常震撼的故事,出身富裕的麦坎利斯,从学校毕业后,放弃了一切钱财,取了个新名字,开始在北美漂泊,最后自己进入阿拉斯加的荒野地带并且最终饿死在一个 废旧车厢里,享年24。找到他的尸体的时候,发现他带着一包米,一本小说,一张地图和一支猎枪。再无其他。这据说是个真实的故事。
    这才是个人。真正的人。是的,他是没有做好应该的准备,是的,他是没有太多的人生阅历,但是他绝对不是看不起自己的生命,实际上对于活着,24岁麦坎利斯的理解绝对我们每个人都有所感受。有时候总是想奔跑起来,有时候总是想嘶叫起来,这种从内心的最深处传来的呼喊或者荒野的呼唤,不可能脱离人的存在。这种呼唤推动着人们离开窠臼,不过大多数人也就只是感受一下这个推动而已,然后依然面朝黄土。有些也不过是过一下形式,象前面提到的几个上海人,找了个折中点,既不会脱离自己已经习惯的生活习惯,又能得到心理的满足。想想那些评论麦坎利斯没做好准备的人们,当中能有多少在做好了准备的情况之下走向荒野?
    几天前。我踏上了徒步旅行的道路,在丽江的边上,虎跳峡谷中,这条对于驴子而言大名鼎鼎的徒步路线,终于被我走完了全程.道路果然是劳累的。这条道路有一点很有意思,一路上的风景其实泛泛,所谓有雪山一路同行,其实多半时候也是雪线高的那面对着你,而且,即使在冬季,我也没有看到大片的雪,目力所及的山体上,只有斑秃那样星星点点分布了一些,煞是恶心。而最难走的28道拐,完全是在黄不垃叽的陡峭破烂山道山攀爬,除了感受对茶马古道难走的这话的深刻认识之外就只剩下了沉重的呼吸。可偏偏这条徒步路线在国际上备受推崇,更有意思的是,这条除了数百年前的马队和现在依然有的一些少数当地人走之外已经被废弃的道路被重新发扬光大并不是靠国人之手,而是在90年代初的国际友人。现在,这条道上的英文道路提示指向依然比中文的多,当然也许由于96年的丽江地震修复作,这山坡上的树木遭遇了砍伐使得周围环境没有过去那样漂亮,但是我设想过,即使这漫山遍野全是郁郁葱葱的高山原始森林,风景也算不上上成。
    果然对于真正的驴来说,道路本身比什么都重要啊。
    只是可惜,这条路还是短了点,数十公里的行程,只用了3天的时间,而且这3天里还有大段大段的时间是在HALF WAY或者TINA'S旅社里安逸的晒着太阳看着壮阔的大峡谷和斑秃的雪山。
    要是能一直,一直这么走下去,那多好。
标签: 在路上,徒步,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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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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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博网友/2008-09-10
反对!
中博网友/2008-09-10
瞎说!
中博网友/2008-09-10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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